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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机动车年检强收路桥费

作者:couponover 发表于:2013-11-22  

交了路桥费的机动车在排队等候上线检测。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一些车主向本报记者站反映,该市20多万辆机动车年度审验时(包括新车上牌照),必须要交一笔从240元到800元不等的路桥费,否则交警部门不予上牌或者不予发放审验合格证。据悉,这种情况在该市已经持续了数年。为何要搭车强制收取路桥费?如此收费是否合理合法?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年检须交路桥费

11月13日,宝鸡市宝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大院内。一位别克轿车女车主告诉记者,自己的车辆刚刚办理完车辆年检的相关手续,就等上线检测了。在她手持的一沓收费票据中,记者看到了一张落款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路桥收费管理处的发票,发票金额为800元。

该车主告诉记者,这笔每年800元的费用,就是所谓的路桥费。记者问:“年检必须要交这个费用吗?”车主回答:“是啊,交了很多年了。不交,就拿不到审车合格证。”

一位正在等候审车的张姓车主告诉记者,宝鸡市区车辆每年办理年检手续时必须交800元路桥费,西部山区县车辆须交240元,东部平原地区各县车辆须交280元。提到路桥费,张先生摇着头说,将路桥费和车辆年检捆绑在一起收费是滥用行政权力,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取消这种不合理收费项目。

还有些车主告诉记者,宝鸡一些车主为了规避这个路桥费,购买新车后就跑到西安市去给机动车上牌照。

在宝安车辆检测公司的收费大厅里,记者走进一间挂着“民警办公室”牌子的房间。里面的民警告诉记者,机动车辆正常审验程序中,一般情况下只进行车辆安全性检测和环保尾气检测,至于收取路桥费的事情,交警部门只是履行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前来办理车辆年审的机动车辆必须交路桥费,否则不予发放审验合格证。关于收取这笔费用的依据,该民警表示,收费大厅的外墙上张贴有相关文件。

  搭车收费涉嫌违规

采访中,不少宝鸡私家车车主对车辆年检强收路桥费的做法表示不满。“年检收费项目根本没有路桥费这一项,而不交路桥费就通不过年检,这明显属于强制乱收费嘛。”一位车主这样说。

还有车主表示,即便是要收取路桥费也不应该以一刀切的方式来强制收取。“我上班和回家的路线并不经过‘八桥一隧’,每年经过‘八桥一隧’的次数也非常有限,就因为住在市区,就必须交800元,明确不公平,也不合理。”一位车主说。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德星教授告诉记者,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对于国家机关而言,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授权的行为,就是禁止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年检涉及的相关收费项目中,并没有所谓的路桥费。因此,宝鸡市规定当地机动车辆在年检时必须交路桥费方能发放车辆审验合格证的规定,显然是不合理收费项目,属于搭车收费。

  偿还“八桥一隧”债务

“为了偿还政府修建新建桥梁和隧道所带来的债务,市政府决定开征路桥费收费项目。”宝鸡市物价局价格科科长王一锴向记者介绍,地处陕西关中平原西陲的宝鸡市,是一座依山傍水的山城。渭河、清姜河、金陵河三江穿城而过,市区80余万居民的生活和工作与一座座跨江而建的大桥紧密相连。近年来,按照“四横十纵一环一道”的城市总体交通规划,宝鸡市依靠银行贷款和社会力量先后建成了宝商渭河大桥、宝商金陵一桥、神农大桥等8座桥梁和一条石鼓隧道。

王一锴还向记者介绍了收路桥费的相关法规依据。根据陕西省物价局2005年下发的《关于宝鸡市试行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知》的规定,陕西省政府原则同意宝鸡市试行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并且授权宝鸡市政府确定年票制的收取范围和收费标准。2005年6月22日,宝鸡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实行市区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中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该市开始收取路桥费,依据车型和地区不同,收费标准有240元,280元,500元,800元等。还款期限最短年限20年,最长30年。路桥费的收取和管理由宝鸡市市区路桥收费管理处负责。

2008年12月24日,宝鸡市政府又出台《关于调整市区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工作管理体制的通告》。其中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该市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单位由宝鸡市物价局调整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一锴说,上述通告都明确规定,路桥费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局运管处依法予以代收”。因此,王一锴认为,从审批程序上,宝鸡市收取路桥费是没有问题的。

宝鸡市市区路桥收费管理处办公室孙晓龙主任也向记者表示,路桥费的收取在法律依据上没有问题。依据国务院2004年11月1日颁布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鸡市政府在依法征得陕西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可以对该市借助银行贷款和社会力量兴建的8座桥梁和一条隧道收取路桥费。

据孙晓龙介绍,目前“八桥一隧”的总投资和利息之和达到了8.28亿元。实行路桥费按年收费8年来,收费总额从第一年的5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5200万元,资金规模逐渐扩大,截至2013年8月,累计征收路桥费2.96亿元,已经偿还资金共计2.53亿元,缴纳税金1700多元。目前,“八桥一隧”还有将近5.75亿元的债务。

孙晓龙还表示,一次性收取路桥费确实对较少通过“八桥一隧”的车主来说不合理,但是如果在“八桥一隧”两端重新设立收费站,进行所谓的精确收费,会造成极大的交通拥堵,也不现实。

  ●链接

  曾被叫停

记者了解到,2012年年底,陕西省公安部门在全省行风大检查中,认定宝鸡市交警部门代收路桥费的作法不妥,责令当地停止收费。然而,暂停一段时间后,车辆年检强制收取路桥费的情况依然如故。

孙晓龙主任坦言,在国家有关条例和陕西省物价局的批文中,并没有涉及路桥费的收取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代收的内容。

王一锴就此表示,由于路桥管理处属于企业性质,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力,不能上路检查车辆是否购买路桥费,因此目前只能借助交警部门在审验机动车辆时,一并收取全年的费用。

  ●建议

  筹资还债

王德星教授告诉记者,宝鸡市政府可以学习相邻城市咸阳市的做法,由政府出面对贷款修建的桥梁的债务进行回购,从而彻底消除搭车收费的根源。

据了解,2011年5月,与宝鸡市区相邻150多公里的咸阳市区的两座跨河(渭河)大桥,提前结束了收费历史。咸阳市政府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筹集资金1.9亿元向两座桥梁的投资主体提前回购了所有股份。从此,咸阳市区的百姓可以免费驾车通过这两座桥梁,极大便利了生活在渭河两岸的城区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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